|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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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受托管理的宁夏东港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东港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宁夏天人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户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11日,上述3户债权本金余额为8,920.34万元,利息余额为2,645.60万元,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企业所在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资产基本情况
| 处置基准日:2026年6月11日 单位:元 | ||||||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本金余额 | 利息、罚息、复利及迟延履行利息等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名称 | 抵/质押物 |
| 宁夏东港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 | 39,444,872.05 | 12,434,838.40 | 51,879,710.45 | 汪清录、汪青福、雷伍安、曹进飞、贾海平、 吕有亮、银川东港海逸餐饮有限公司、宁夏东港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宁夏东港盛世春天火锅有限公司、宁夏东港火锅大武口超级广场(有限公司)、宁夏东港明珠餐饮有限公司 |
宁夏东港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1号楼1-4层。其中房产面积12587.8㎡,土地面积2620.18㎡。 |
| 宁夏东港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 | 20,000,000.00 | 10,673,863.05 | 30,673,863.05 | 宁夏东港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汪清录、汪青福、雷伍安、曹进飞、吕有亮、贾海平、吕亚丽、马润霞、汪清梅、吕晓丽、田梅、汪凤琴 | |
| 宁夏天人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宁夏银川市 | 29,758,595.74 | 3,347,394.06 | 33,105,989.80 | 宁夏天人和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俞加通 | 宁夏天人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凤区通达南街西侧、规划路南侧,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面积24231.04㎡。 |
| 合计 | 89,203,467.79 | 26,456,095.51 | 115,659,563.30 | |||
注:1.上述3户债权资产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受托管理中信百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宁夏东港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夏东港火锅超级广场(有限公司)、宁夏天人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笔债权债务人已进入破产程序。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交易项下的债权资产将按其现状出售,本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4.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5.表格仅列示本金余额,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等以协议和裁判文书等文件计算确认为准。6.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7.投资者请登陆中信金融资产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二、处置方式
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须按我公司规定的要求支付转让价款并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成交确认前投资者需签订相关承诺书。
四、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依法注册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担保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同时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951-305953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305955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6年8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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