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融易淘
EN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债权催收暨处置公告

2026-08-3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拥有下列债权所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请下列所有债务人、担保人立即向我公司履行还款及相关义务。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债务重组、诉讼追偿、本息清收、折扣变现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地区 抵/质押人、抵/质押物、保证人  债权本金
1 景东鑫盛矿业有限公司 普洱 1.保证人:曹继光、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宁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6,668.19
2 景东鑫盛矿业有限公司 普洱 保证人:曹继光、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2,999.00
3 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普洱 1.保证人:曹继光、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景东鑫盛矿业有限公司、景东里竹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武定鼎鑫矿业有限公司、元谋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勐海县吉鑫矿业有限公司、永平县震云矿业有限公司、元谋县泰鑫矿业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县博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质押物: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元谋县鑫源矿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质。  8,649.30
4 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 1.质押人: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2.质押物:安宁市青龙镇永昌钢铁厂内货场钢坯38000吨、铁矿石361135.91吨。
 14,156.31
5 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曹继光、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2.抵押人: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3.抵押物:安宁市青龙镇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高速线材生产厂区内80万吨/年棒材生产系统(二轧)及60万吨/年高速线材生产系统。
 15,000.00
6 昆明高原鑫贸易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2.抵押人: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抵押物: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名下1350立方米高炉系统设施作为抵押担保,2012年7月的评估价值为4.86亿元;西双版纳拓鑫矿业有限公司对景洪市国土资源局的5000万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2,390.00
7 昆明高原鑫贸易有限公司 昆明 保证人:徐梅、王金成、曹继光、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市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曹维娜。  9,000.00
8 景东里竹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 普洱 1.保证人: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曹继光;                
2.抵押物:景东里竹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景东里竹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里竹山铁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300002011012120105223);景东县大街乡里竹山名下机器设备一批(30项)。
 8,000.00
9 昆明祥龙纪元经贸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张传敏、曹继光、曹明、徐松、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                                      2.抵押人: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3.抵押物:安宁市青龙镇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高速线材生产厂区内1350立方米高炉炼铁生产系统。  9,000.00
10 昆明汇荣经贸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杨勇平、张子锋、杨晓、云南汇东经贸有限公司、王燕琼;
2.质押人:昆明汇荣经贸有限公司;昆明汇荣经贸有限公司对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134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13,321.68
11 玉溪市鑫峰矿业有限公司 昆明 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曹继光、段青、徐峰。  6,318.47
12 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曹继光、段巍、段青、屠慧玲、叶捍东、屠丽萍、杨升、夏国兰;                                    
2.抵押物: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宁市青龙镇80万吨棒材生产线和1080立方米高炉。
 12,980.00
13 云南齐和泰商贸有限公司 昆明 保证人:安宁市永昌钢铁有限公司、昆明安宁永昌物资经贸集团有限公司、曹继光、段巍、段青、屠慧玲、李风伟、刘征平。  2,500.00
14 云南和盛陶瓷有限公司 昆明 保证人:中鸿联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元国信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林时营  19,759.23
15 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王亚斌、董云                
2.抵押物: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五华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畔1号地块10384.40平方米的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位于五华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畔3号地块3362.96平方米的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
 15,626.40
16 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 1.保证人:云南首住商贸有限公司、王亚斌、董云;        
2.质押人:王亚斌、张磊;               
3.质押权利:王亚斌持有50%、张磊持有25%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质押;   
4.抵押物: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五华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畔5号地块及7号地块共计101,638.14平方米在建工程(商业、车位、住宅)。
 13,849.67
17 云南楠栅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 1.共同还款人:王亚斌、刘广飞、木文胜;    
2.保证人: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抵押物:云南金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五华区莲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畔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4431.77平方米。
 5,000.00
18 云南海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昆明 1.抵押物:云南海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其名下所拥有的位于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海运花园”200套房产,合计面积23,666.94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其中180套,面积22,066.42平方米的房产已抵债至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名下;                                                                                   2.质押权利:云南金福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陈春蕊、陈为民以其持有的云南海运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人:云南金福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云南盛泰康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陈春蕊、陈为民、王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1,000.00
19 香格里拉市安信酒店有限公司 迪庆 1.抵押人/质押人:香格里拉市安信酒店有限公司、罗美义、罗仁基、黄进建(已故);
2.保证人:福建远东佳硕贸易有限公司、黄进建(已故)、钱闵霞、罗美义、郑而钦、罗仁基、苏月莲。
3.抵押物:香格里拉市安信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城规三号路东侧负1至8层(总层数9层)两幢综合用房,面积分别为16325.24平方米、14623.39平方米,合计证载面积30948.63平方米;以及对应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969.17平方米、2030.82平方米,合计证载面积3,999.99平方米。
4.质押物(1):罗美义持有的安信酒店55.48%股权;质押物(2):罗仁基持有的安信酒店21.23%股权;质押物(3):黄进建(已故)持有的安信酒店22.6%股权。
5.备注:酒店内共有231间客房,其中双人标间135间、单人间大床房77间、套房14间、豪华套房4间、总统套房1间。
 6,164.74
20 云南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 1.抵押:云南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名下昆明市盘龙区二环东路石闸立交桥旁爱尚苑项目占地17.97亩土地  2.质押物:张远红、云南文产园区投资开发公司将持有的云南世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3.保证人:张远红 13,319.56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对处置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转让方或其总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向者可与我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657046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6565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65700016。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金江路1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6年8月31日

业务合作
联系电话: (8610) 5961-8888
扫描二维码分享
  • Add: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100033)
  • Tel: (8610) 5961-8888 Fax: (8610) 596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