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 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对拥有下述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等9户债权进行处置,债权的金额、状况见下表。拟处置债权资产本金合计25733.57万元,利息及代垫费用等合计39628.22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以相关合同、法律文书计算为准。我公司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关于拟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债权信息见下:
| 序号 | 客户名称 | 债权总额(万元) | 本金(万元) | 利息(截止2026-08-20)单位:万元) | 代垫费用(单位:万元) | 抵押物情况介绍 | 保证人 |
| 1 | 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 | 2948.51 | 1749.99 | 1198.02 | 0.50 | 1、河北坤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阜城县霞口镇阜霞路北侧工业土地及地上房产,土地面积5774平方米,房产面积3243.6平方米; 2、河北坤腾泵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生产线、车床、变压器等146套专用设备; 3、河北坤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
河北坤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京坤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辽宁坤腾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河北坤腾食品机械有限公司、邢玉坤、邢文超、邢文博、代春琴 |
| 2 | 廊坊韩春格服饰有限公司 | 827.20 | 740.00 | 83.48 | 3.73 | 借款人名下位于永清县刘其营乡李黄庄村、永清台湾工业新城,3751.3㎡的工业厂房。 | 孟宪飞、陈伟珍 |
| 3 | 保定大利铜业有限公司 | 15640.14 | 7793.44 | 7846.70 | 赤峰市四方矿产贸易有限公司采矿权 | 安新县捷力和铜业有限公司 | |
| 4 | 河北大庄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2042.90 | 550.63 | 1492.27 |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赵军、岳陆堂 | ||
| 5 | 安平县菩提果果丝网有限公司 | 17024.67 | 2971.51 | 14053.16 | 房产抵押(商业):土地面积793.36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6187.98平方米。 | 马跃帮、王榆华 | |
| 6 | 任丘市丁兴建材有限公司 | 2905.74 | 1449.00 | 1456.74 | 刘绍琴、王春连,马旭东、王敏娇,任丘市京联建材有限公司,任丘市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赵国华、蔡秀杰 | ||
| 7 | 任丘市京联建材有限公司 | 12731.41 | 5679.00 | 7052.41 | 田素云拥有的位于任丘市会战道东二处任一小区68-3-411号房产及彩钢生产线一条 | 刘国琴、魏富香,刘绍琴、王春连,刘云青、蔡秀珍,马旭东、王敏娇,任丘市丁兴建材有限公司,任丘市泰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赵国华、蔡秀杰 | |
| 8 | 河北绿色大地食品有限公司 | 5185.82 | 1800.00 | 3385.82 | 河北康捷食品有限公司、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窦建国,李桂敏 | ||
| 9 | 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 | 6055.41 | 3000.00 | 3055.41 | 邢台国联制管有限公司、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恒祥医药集团扁鹊制药有限公司、马建瑞、李荣花、马义祥、 |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上述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其他还款义务主体等),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此外,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拟进行公开打包处置上述债权,现予以公告。关于拟打包处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外网查询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包、分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七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中国中信金融网站查询(www.famc.citic)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女士联系,电话:0311-892917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王先生,0311-89291755。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6年9月3日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10972
本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