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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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与锡林浩特市宏思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一、债权转让通知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与锡林浩特市宏思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思房地产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其项下全部权利、权益以及由此衍生的全部权利、权益(以下统称“标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宏思房地产公司。宏思房地产公司已支付完毕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依法取得标的债权所有权。标的债权的合法权利人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作为债权转让方、宏思房地产公司作为债权受让方依法联合通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公告清单
| 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 债权合计 | 抵押 | 保证 |
| 1 | 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家居建材园区 | 67,375,166.59 | 88,392,968.30 | 155,768,134.89 | 抵押人: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家居建材园区。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康盛基业园区.房产面积合计23772.92㎡,土地面积:16126.1㎡。 | 1、赵弘义;2、赵春辉;3、韩冬梅 |
| 2 | 锡林郭勒盟嘉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40,884,538.86 | 46731665.63 | 87,616,204.49 | 抵押人:锡林郭勒盟嘉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阿日嘎朗图街。房产面积:4341.49 ㎡;土地面积:702.25 ㎡。 | 1、连友田;2、宋雅丽 |
| 3 | 锡林郭勒盟旺福装饰装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3,000,000.00 | 30,641,896.29 | 53,641,896.29 | 抵押人:赵弘义。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孟轲街商业房.房产面积合计5550.56㎡.土地面积:2460.66 ㎡。 | 1、赵弘义;2、王桂福;3、陈晓红 |
| 4 | 锡林郭勒盟益众商贸有限公司 | 16,875,438.31 | 22,820,064.36 | 39,695,502.67 | 抵押人:锡林郭勒盟利源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桃林塔拉街。房产面积合计5606.11㎡,土地面积合计:1692.17㎡。 | 无 |
| 5 | 锡林浩特市亿嘉名仕假日酒店 | 17,390,666.14 | 27,148,939.11 | 44,539,605.25 | 抵押人:赵春江,共有人云中侠。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房产面积合计:7896.73㎡;土地面积:5474.25㎡。 | 1、左海华;2、赵春江;3、云中侠 |
| 6 | 锡林郭勒盟昌利达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13,799,457.97 | 18,903,068.41 | 32,702,526.38 | 抵押人:锡林郭勒盟利源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桃林塔拉街。房产面积合计4972.46㎡.土地面积合计1833.25㎡。 | 无 |
| 7 | 锡林郭勒盟天骄糖酒百货商贸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9,836,001.39 | 15,836,001.39 | 抵押人:李东峰。抵押物为位于锡林浩特市额办阿日嘎郎图街。房产面积:547.38 ㎡;土地面积:174.11 ㎡。 | 1、李东峰;2、刘岩 |
| 合计 | 185,325,267.87 | 244,474,603.49 | 429,799,871.36 |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锡林浩特市宏思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息、罚金、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告、申请执行人垫付的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评估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或法院的生效判决确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债务催收公告
宏思房地产公司作为中信金融资产内蒙古分公司上述债权的合法受让人,已依法取得上述债权,现依法向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进行催收,请各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或债务人、担保人和其他义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向宏思房地产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转让方: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4-15层
转让方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471-5180628
受让方:锡林浩特市宏思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郭勒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西大街40号民禾写字楼6楼601室
受让方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5547977779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
锡林浩特市宏思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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