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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拥有对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拟依法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权金额:截至破产重整受理日2024年12月30日,湖南万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本金人民币44,797,443.10元,利息人民币3,285,427.89元,其他费用人民币266,327元,债权合计人民币48,349,197.99元。(如本金、利息数据与相关合同、借据、法院判决、裁定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借据、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债权担保措施:抵押物:债务人名下位于长沙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螺丝塘路99号大门、消防泵站、研发楼、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4061.2㎡;保证人:彭红娜、张乐贤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若公告中债务人、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并不意味着中信金融资产湖南分公司对其偿债责任、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有关法律文书履行偿债责任、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债权情况、债权担保情况等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详细查阅债权档案资料,并做调查后自行判断为准)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一)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等有关联的人员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与我分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主体。(八)依照其他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宜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投资者如有意向,请向我分公司提交书面意向书或前往我分公司报名。
公告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告期内受理对该资产处置的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柳女士,联系电话:0731-84845037。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周先生,联系电话0731-84845036。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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