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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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
公 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下述资产的实际权益人,拟对下述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前述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及数量
计算截至日:2026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债务人名称 | 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 | 代垫费用 | 担保情况 |
| 南京丰盛大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族公司”) | 50,000.00 | 30,533.58 | 56.42 | (1)不动产抵押:大族公司以其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8幢一室、二室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对其所负债务提供抵押。(2)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丰盛控股有限公司、季昌群、夏桂花对大族公司所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注:1、债权计算基准日为2026年9月30日,债权信息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代垫费用等,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列示的债权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或计算错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4、执行法院曾对抵押物进行过司法拍卖,已经流拍。抵押物详细情况(包括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请投资者自行查阅司法拍卖公告(链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8幢一室、二室不动产 - 司法拍卖 - 阿里资产);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抵押资产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6、标的资产以现状出售,我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
二、交易条件
投资者信誉好,具有付款能力,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三、交易对象要求
国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符合国家规定的自然人及其他主体均可参与,但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及其股东、实控人;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与公司合作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除前述条件外,本次债权转让受让方应同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其他
本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止,公告有效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张女士 010-8377725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张女士 010-83777211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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