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产处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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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拥有对东莞市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资产,拟通过公开转让方式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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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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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欠息 | 违约金 | 垫付费用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 1 | 东莞市鸿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799.98 | 1,484.25 | 0.00 | 17.73 | 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凯达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鸿海环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彭海泉、林振洪、王玲 | 东莞市陶然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东莞市长安镇莲峰路50号莲峰广场裙楼商铺26,建筑面积6305.64平方米 |
| 2 | 珠海市智生进出口有限公司 | 4,690.00 | 4,373.62 | 1,407.00 | 18.62 | 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刘广略、刘伟 | 珠海市南福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珠海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088号共11个商铺,建筑面积合计2855.55平方米 |
| 3 | 广州市毅华景泉酒店有限公司 | 3,244.63 | 2,114.79 | 0.00 | 38.79 | 广州初花酒店有限公司、从化市毅华实业有限公司、骆雪梅、陈勇毅、陈华展、吴丽婷、陈柱标、广州市从化温泉毅华假日酒店(已注销) | 1.陈柱标名下位于从化市温泉镇碧泉路一横街二巷20号的商业用房(酒店),建筑面积2866.5平方米; 2.从化市毅华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从化市温泉镇碧泉路一横街二巷11号的商业用房(酒店),建筑面积893.18平方米,已拍卖成交待分配回款 |
| 4 | 广东中兴隆投资有限公司 | 8,760.71 | 4,718.13 | 0.00 | 6.49 | 岑兴尧、吴家辉 | 1.广东中兴隆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903号共22套商铺,建筑面积合计876.7平方米; 2.吴家辉名下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903号共12套商业房产,建筑面积合计743.35平方米 |
| 合计 | 18,495.32 | 12,690.79 | 1,407.00 | 81.63 | |||
| 注:1.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8月31日的债权金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等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3.公告清单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4.序号3广州市毅华景泉酒店有限公司一户债权,法院已裁定破产清算,利息暂计至2025年8月22日。 | |||||||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一次性付款,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公告期限
自2026年11月5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黄先生、黎小姐
电话:020-83283135、3703142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3703108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5日
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202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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